臺北校區
廣播電視學系
課程規劃
課程分為廣播、電視、電影與新媒體(網路、手機)四大類,內容則分為影音產製與直播及流行音樂兩大類為主,相互搭配,另外輔 以行銷及經營管理,藉以培養傳播媒體事業的廣播、流行音樂、電視、電影之人才。為配合理論教學與實務結合,強調影音內容創作及節目製播流程訓練,本系實習單位設有銘傳電視台、銘傳網路電視台、銘傳之聲廣播電台、虛擬攝影棚供學生演練。
畢業出路
電視新聞主播、電視及廣播新聞記者、配音員、解說員、聲音導讀、電視及廣播市場分析人員、節目企劃人員、電視新聞編輯、節目導播、製作人、剪輯和後製相關人員、電視台及廣播業務人員、工程人員、導演及升學。